一个网友直接的告诉我,当你感觉到喜欢一个人。就要让对方知道,于是今天我给他发了一封MAIL里面是一篇漫画。
漫画的内容是两个人的爱情,表现出的主题是爱是双方的,很有趣的一副漫画不知道到这个老男人能不能看得懂?我何出此言呢?并不是我看小他,是因为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要去广州看薰衣草。这个家伙问了我两遍,眼神里一看就不知道薰衣草是什么咚咚?缺少浪漫的人,我那个时候才告诉他薰衣草是来自法国的,香气馥郁的一种植物。
所以我发给他的这篇漫画,不知道他能不能看得懂?知道不知道是我发给他的?如果不知道是我发的呢?其实也无所谓?当我再次想他的时候,我应该CALL他。
那个网友说的对,有些东西是应该自己去争取!如果自己真的喜欢。
其实我可能是担心对方只是玩玩而已,因为彼此不是非常了解。有一点若即若离的朋友那样。。。。这种感觉满特别的,其实我不喜欢对方太粘人,像现在这样还算OK。
呵呵!~
对方对我的感觉可能也很类似,说不定也担心我只是玩玩而已。于是才发现网友的意见其实满衷肯,应该让他知道。
我是不是应该去了解对方多点?让他知道我是关心他的。
想了想那晚他说的话,如果不想办法认识对方,可能两个人永远都是两条平衡线永远没有交汇点。其实是对的,我为什么不给自己一个机会。。。。。。。。。。。。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