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他是个容易忘记过去的人,他总是活在将来中,上课时,读书时,开会时,发呆时,神游万里,想象自己是个孤独的行者,于高高山顶,于茫茫雪地。他总是把心事藏在心底,从来不愿与人分享,几乎忘记,直到某天这些隐秘的往事突然浮现在他的记忆里。其实,隐秘的往往不是某些事,而是某些人对隐秘的选择与坚守。当他放弃了坚守,他还是他吗?
2、
他的第一次远行,应该是跟着妈妈坐了七八天的火车,从老家到新疆去看当兵的爸爸。幼小的他没有记忆,只是后来从父母的片言只语中,知道了自己在火车中的雀跃,对军营的喜欢,和对茫茫戈壁滩的一见钟情。他待过几个月的新疆和静县的那片大山成了他永远的心灵故乡。他曾经说,他有三个故乡,除了现实故乡外,还有心灵的故乡和历史的故乡。他指的历史故乡是山西,明清时曾有大批山西人移民到外地,传说中他们身上有个记号——脚趾的小趾因长时间的跋涉分成了两瓣,他的脚上正有这个记号。
他的第一次徒步,似乎是七八岁还没上小学的时候,带着妹妹走了近20里路来到了外婆家,又走路回家。徒步的原因似乎只是因为把家里的什么东西打破了,害怕妈妈责备。一次奇妙的出走,在他的心理中积淀下了倔强、野性与漂泊的因素。从此,他的心总在家野之间游移不定。“该安定下来了”,我劝他,他沉默不语,眼神中有一丝哀伤与彷徨。
他第一次做坏事,爬墙进邻居家偷了几颗涩涩的青杏,并一发不可收拾,瓜田李下、苹果园里,经常看到他的身影,由此练就了上墙爬树的高深本领。但奇怪的是,在家人及邻居眼中他始终是个好孩子,村里人将钥匙忘家里,经常会请他翻墙去取,那种信任让他惭愧。直到很多年后,他逛书店时,仍不时有将书一揣而走的冲动。窃书啊,多么美妙的事。
他惟一一次高考,削铅笔时不小心把手指割破,看到流到地上的一滩红色,心里刹那间一片宁静。因为平时的学习成绩并不好,他认为能幸运地考上大学该与此有关,身体里某些东西的释放,神秘地改变了他的运势。红成为他的幸运色,血成为他的吉祥物。他不再怕流血,不再有恐惧,只有对宇宙神秘的深深执迷。
3、
成都陕西会馆,浓荫下,一杯清茶。听他娓娓道来,然后两人相对无语,我甚至不明白他为何突然想起了这些事,又突然说出来。能够一起沉默而不觉尴尬的朋友,一生中能遇到几个?
童年在他身上其实并没有烙下明显印记,起码表面上看起来是。隐秘的事自会通过隐秘的方式发生作用。他的选择甚是奇妙,惟祝福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