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号可乐
我说的是那种肯德基式、长桶纸杯装的、看上去俨然要把你灌得吃不下别的食物的、曾经保存在机器中、经过过滤口压缩出来的可乐。我在这几年中不断寻找这样的可乐,当然在城市里它是无处不在的(之所以要寻找,是因为我觉得需要寻找,其余的便说不清楚了)。所以我也三餐不离其惠,每天都光顾有类似这样可乐的地方。几年下来,全市的可乐我都喝遍了,但仍是要继续寻找下去的,因为我已忘却,可乐终归是可乐,只不过换了一个时间和地点,包装和品牌罢了。
多少年前我还是学生,那时候已经离不开可乐了。才女说是因为里面有咖啡因。“咖啡因是什么?”我问。“像一种刺激神经的东西吧。”才女说。那时候她还很小,是那种介于联想和胡思乱想之间的,那样的年龄。
我们喜欢到一个偏僻的,远离市区的小店里买可乐喝。那小店是用木头砌成的,并不是什么好木头,看上去如同早市上油炸过度的“散子”,随时都要倒塌的。店子里有一对夫妻,恩爱无忧的他们养了豚鼠,猫狗之类的小动物。动物们如同夫妻般和睦,从来不打架,似乎连最规律性的食物链观念也没有。豚鼠是不能随意放出来的,大的会带领小的逃跑。一片片的,大概十五至二十来只,逃窜起来很是让人生畏,没有尾巴的小东西,十五二十只,同样扭动着色彩不一的臀部,臀部硕大,却不影响逃跑的速度。胖猫很笨,没抓过老鼠。狗还行,却羞涩。唯独才女和我能帮上忙。忙完以后夫妻高兴得请我们喝可乐。满满地几玻璃瓶凑在一个大纸盒杯里,放上晶莹透彻的冰块,两根柳梢圆周一般粗细的长径吸管,让我们好生兴奋,似乎能一直喝到傍晚。
“这简直是劳务超过所值嘛。”才女拭去脸上的汗珠,几绺沾湿的发丝也就休憩在她的面颊上,轻轻的,也沉沉的。
“呵呵,对。”我说。有时候我根本不明白她说的话,她总比我知道得多,但我还是能够察言观色,以作出适当的反应。她似乎很喜欢我这一点,所以每当我笑的时候她也笑。
“呵呵呵。”才女笑着,“我们一直坐到傍晚好吗?”
“我、我要回家吃饭,爸爸妈妈等我呢。”我若无其事地说。
“那就快点喝,喝完后赶紧回家吃饭,这样好吗?”才女仍旧微笑着。
“嗯!”我仅仅点了一下头,那似乎是一种绝对的肯定,没有半点含糊,为着自己的真理相信且虔诚地信仰。
那杯可乐在两对小眼睛的注视下可谓生辉不少。才女问我看到什么了,我答的是:气泡和气泡喷泉。我问:你呢?她答的是:黑色的大洋,且天气恶劣。几年后我回忆起这个说法,想用“气候”是否更适宜,因为可乐里的天气永远是这样的,用“气候”表示“原来如此”、“长期如此”、“永远如此”是否会更好呢?我希望才女能反驳我的说法。于是我们就喝呀喝呀,喝得肚子圆滚滚,可乐一滴不剩,杯子露出了白底。这我才发现……到底是我错了。
在高中的时候,我们的关系已非同一般,但这在我倆是再一般不过的了,几乎是吝惜言语的。她仍旧非常出色,被称为我们省重点的“百科全书”,获得的荣耀在旁人眼里比埃及金字塔石砖的数目仍要夸张。于是有许多同学不禁为我担心:才气超人的女孩子,美丽高雅,你就没压抑感?我轻轻一笑,对此说法表示蔑视。
虽然不是一个班级,但每逢下课都要见面,趁没人的时候偷偷接吻。吻完她以后我总要问:上课干什么了?“想那小木屋子,想那可乐,想跟你一起抓豚鼠,然后获得奖励。”屋子在前几个月拆了,那时候我们仍旧不间断地每隔几天就去一次,却全然不知道状况。夫妻都有点老了,豚鼠也死了一大批,同时繁殖了一大批小的。猫每顿吃八两,胖得爬不动了。狗仍单身,还是那么羞涩。屋子就在我们全然不知情的状况下消失了,才女哭了好几场,躺在我胸口。
“屋子拆是拆了,但夫妻还在,豚鼠还在,猫和狗都在。地方换了而已。”我说。
“还能有这么和谐的地方吗?”
“能!我一定找,为我倆找!”
她微干的小嘴倚靠住我的下唇,而后我们静静地相视,分别返回自班的教室了。我知道找不到了,才女也知道。这该怎么办呢?唯独在业已失去的永恒上面,是不容辩解的。
于是,我和才女一起光顾肯德基,是个星期天。她打着伞,松得恰如其分的浅蓝色吊带牛仔裤,里面套着一见略有彩色轻描淡写的纯白底色衬衫,软活的休闲皮鞋,头发自然别在耳后,涂抹过苹果味儿的嘴唇像今天的云朵。我呢,架了一副彩虹小眼镜,与她的衬衫配套,浅蓝色牛仔裤,白色衬衫,大“M”字鞋。真的十分配套。几年来我们穿的总是如此配套,每次相互见了,都会诧异地笑出来,好一阵子把话题停留在这次的巧合上头。
进去后,我们要了一杯“大号可乐”。
“不要点别的?”服务员问我。
“不用了,谢谢。”我回答,随后寻找才女的踪影。她在一张离我很远的桌子上,戴上了我的彩虹小眼镜,一副玩世不恭的样子。渐渐,眼镜的光彩反射到我的瞳仁深处。才女在微笑,对着某一个方向。我却失去了方向,但还是报以笑容,哪怕连我自己也不晓得是在对着谁微笑,是对着才女,还是……
“嘿!要我帮你么?”才女走到我跟前,“好久没看到你发呆了,好可爱。”她说着模仿导游的姿势,似乎在说:FOLLOW ME!别走丢了。服务员递给我大号可乐和两根吸管,我接过后便又陷入了那种状态,只管下意识地跟在她身后,保持着大约两米的距离。
“今天怎么总在发呆?”我一放下可乐,她就问起我来。“早上到现在一直这样,想什么呢?”
“我不知道,我实在不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我又补充了一句。
“我觉得才女你太好了,可以令所有人砰然心动的好。”
“啊?”她笑笑,那笑并不生动,反显得死板。
“我总那么普通,在我心目中你太好了,而我太普通了,我不明白。”我拿起其中一直吸管,咬在嘴里,“我不明白……”
“我…我能帮你么?”才女拿起另一根吸管,也放进嘴里。
我凝视着她,听她说话,我已经被打动了。我们把吸管和谐地投进那高杯里,头顶着头。
“我能帮你么?”才女重复她的问题,我和她靠得很近。那是我印象中她的第一次重复,因为也是那一次,我丝毫没作出反应。
“呵呵……呵呵呵。”我笑了,差点笑出泪来。
“你知道吗?”她说,“他们是怎么说我的吗?‘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你就是那‘寒’,我就是‘冰’,我是你作用下形成的,知道吗,可要记住的!”
杯子在这时候已经见底了。我们喝得很快,因为吸管很粗,冰很多,喝得很畅快。我们的头一刻也没有分离过,就那么安寂地靠在一起,俨然在为消逝的可乐祈祷的样子。
那天晚上奇怪地双方家里都没人,她到我家过了一晚。那天晚上她紧紧地抱住我,有几次猛然颤抖,然后惊恐地说一些乱七八糟的话。只是梦话而已。我要她相信我们都活在梦中,我们只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而生活。可最终,才女的愿望实现了,我的却报以破裂的态度在这一片混沌不堪的世界中偷偷哭泣。这是上天再一次的不公!
才女被葬在那个木屋子旁,有阳光的沐浴和鲜花的陪伴,也有豚鼠的灵魂,猫儿和狗儿迟早也要去的。我拜托它们一定要去,不要让你寂寞。我每天都来,把最新鲜的大号的可乐送给你,是我找遍全市最合我们心意的大号可乐,还要对你说:我喝过了,每天都要喝上几公升,不能留再多的给你了,不想看到你被撑得肚子疼的样子。嘿,今天陪你坐到傍晚怎么样?每天都陪你,我答应你每天都陪你。
愿你安眠。
(至于才女的死因,似乎是因为宿命的戏剧性安排,是常人所不能理解的。我是最了解她的人,我却也只能告诉你们这么多了;我是最爱她的人,也只能告诉你们这么多了。因为我不晓得从何谈起,也渐已失去了那种归纳解剖的能力。就此结束吧——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