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 发表于 - 2009-5-26 16:01:00

毛利:

        你好。一直在看你的博客,想不到今天自己也给你写信了。
  我是89年的人,今年7月就大学毕业了。大2的时候我有一个男朋友,我和他几乎是一见钟情,认识差不多两个星期就在一起了。比我大一届,他是我的初恋,那个时候他刚刚和他的第三个女朋友分手两个月。
  怎么说呢,最初在一起的时候,他确实对我很好,很宠我。我那个时候娇纵又任性,经常对他发脾气使小性子,在一起的时候不顺心就会对他发脾气,他一直都是在让着我。
  后来呢,就渐渐觉得他有点不对劲了,事实证明也确实是不对劲了。有一次我们吵架之后他没像以前那样把我哄回来,而是直接说了分手。这是我们的第一次分手,那之后的几天我知道他在外面认识另外一个女孩子,他们在一起了。我那个时候很伤心,但是也知道自己做的有过份的事,分手之后我们通过电话,他说他受不了我的性格和脾气了,那个女孩比我懂事。我那个时候还是喜欢他的,他对我也还有感情,我做了很多努力,收敛自己的性格,两个月以后我们复合了。
  在我们复合之后没多久,有一次因为他给他的前任打电话,我们爆发了一次大规模的争吵,他再次提出分手,我打了他两巴掌。这是我们的第二次分手。
……

         

毛利 发表于 - 2009-5-25 13:53:00

《下床后记得甩脱混蛋》,是我给北京一家报纸写的周末专栏。早上收到消息,此稿已被枪毙。死因:女方到底为情还是为性含义不明,如果纯为寻找一夜性,付费或被勒索就是部分活该。

根据主编的意思,为情总是女人比较受伤害,道德层面上比较站得住脚,我为情才献身于你,你怎么好意思勒索我?事实上女首富的确是动了情,虽然是不道德的婚外情。要不然如璩美凤和帕丽斯希尔顿,性爱光盘大卖,人家照样站得直说得爽快,不就是OOXX吗?你一辈子都不OOXX啊?至于买酸奶的一夜情,十分活该,找鸭子哪止一百块?就算买个振动棒加电池也要100块啊,你有什么理由要哭诉?明明是自找的,还好意思出来得了便宜又卖乖。

所以帮后者说话,让她们提防床上的无耻之徒,非常欠考虑,因为她们活该是被批判的一群,放古代是要浸猪笼的嘛,放现代没有猪笼起码一人一口唾沫,淹死这种荡妇。荡妇是无须被原谅和被解脱的,陈清扬自从成为破鞋开始,除了越来越破外,别无挽回趋势。

这种论调意味着女人在这世界上OOXX,只出于两种原因,一种是真爱,一种是生殖,前者美化世界,后者制造世界,除此之外,她想有性欲的满足?奸近杀!只有男人才获准有性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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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发表于 - 2009-5-25 11:24:00

TVB从前的刑侦剧里,仙人跳一直是不可或缺的主题。倒霉富商在酒店刚跟姑娘干上事,门被人打得乒乓响,一条彪形大汉冲进来人赃并获,富商欲哭无泪给笔钱打发人。这种戏码现在少见很多,大概被睡的姑娘都开始觉悟出来,其实钱是可以独吞的,不用五五分赃。

最主要的是,在女人变得越来越强势,越来越占半边天的年代,男人已然开始动起歪脑筋,挖空心思想要在女人身上捞点便宜。这已经不是一个女人作为弱势群体,可以一哭二闹三上吊要求男人的年代,更多女人,都开始在为下床后怎么甩脱个混蛋烦恼。谁让女权主义只说了你可以享有和男人一样的权利,没说怎么对付诡计多端又恬不知耻的雄性生物。

当他们开口以我们OOXX过为名时,向女人索取东西时,你会不会惦记一夜夫妻百日恩,好歹都要给点维护你们曾在一张床上的情谊?那么此刻,你就被他当成了真正的白痴。

豆瓣上有女ID发贴,勾搭了个一夜情,完事后男人问她借钱说要买酸奶,于是她恨不得一墙撞死,就算荷尔蒙平衡了有什么用,内心全是抽抽的怒火。最后还不得不掏出一百块说你拿好,不用还了。我们就是没有男人那么厚脸皮。

还有男人翻身下床就说,哎,你陪我去买衣服好不好?这时候你是不是忍不住省视自己,真到了叫男人睡觉要花钱的地步吗?当然,你永远不是最惨的,翻开报纸,一则德国女首富遭性丑闻要挟新闻赫然入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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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发表于 - 2009-4-30 15:59:00

CN地址:http://www.henmeng.cn/

旧博客不再更新,新博客搬了一部分,还有点手尾没弄好,但重要的是,我终于CN了

我一朋友小代说:你每次那些“毛利姐姐你好”的段子,是真有人这么咨询你,还是你自己杜撰出来的?

现在我要告诉他,我真的很红,红得需要一个独立博客,来更好更强大地叽叽歪歪。

欢迎大家继续读者来信,继续倾诉八卦,不过我口味重,最好来点变态的。

很猛.CN等你来哈。

         

毛利 发表于 - 2009-4-29 13:28:00

大叔总是喜欢萝莉,太嫩的不敢摘怕违法,二十出头正正好好,有萝莉的心,有熟女的壳。类似的故事就是,谁家的女儿长大成人要去大城市念书,爸爸想起来城里有个老战友或者老同事,打电话过去要对方关照下女儿,往往照顾照顾着,就顾到了床上。

吃亏的当然是萝莉,叔叔往往扮演着烂命一条的角色,奈何他不得。不过这是旧观念了,现在的小姑娘,活络得要死,真有人被叔叔吃住不放么?那就小看了21世纪新萝莉。都是看《水果硬糖》长大的姑娘,连费云帆都觉得不过尔尔,普普通通的大叔怎么能抓住人心?

其中一个故事是这样的,二十出头的萝莉刚失恋,过年回家长嘘短叹,正好碰上撞上门来拜年的叔叔。叔叔是爸爸的世交,小时候看她长大,还帮她洗过澡,大了以后浪迹天涯二十余载,最近刚回来。浪子回头最能打动女人心,萝莉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逗叔叔玩。但要注意的是,两个单身又没有确切血缘关系的男女,呆久了总是会出事。

萝莉叫叔叔去酒吧陪她借酒浇愁,叔叔去了,劝了几回,把自己搭了进去。等萝莉回到城市,叔叔倒是没跟来,萝莉继续狂发短信,时而胡言乱语时而情真意切。叔叔浪迹天涯的时候,他就已经过时了,跟城市脱了节,不知道现代男女原来真真假假,傻傻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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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发表于 - 2009-4-28 23:44:00

大学同学最早结婚的一位,最近宣布离婚了。他们离婚我真高兴,当年我正怀疑人生,以为自己要孤独终老的时候,这位同学携带太太,在我面前说:恐怕你这辈子都嫁不出去了。搞得我内心一大片阴影,交往个男朋友,都迫不及待跃跃欲试地问:你看我们闪婚怎么样?

直到我发现闪婚不酷了,到处都有报告说,此地有人闪婚。麻木小姐有天激动地打长途电话,说她有对同事,牵手一个月就同居,同居一个月就领证,领证一个月女的肚子大了。面对麻木惊慌失措的讲述,我倒觉得闪婚不过是熟透的桃子,一摘就下。这时候再跟人去闪婚,等于从了一把众毫无价值,第一对闪的是一种精神,前十对是爱情,前一百对是激情,等我混上一万对时,只能吃前人留下来的苦果,闪婚?孽昏!

闪离才是最具风尚奖得主。比结一次婚不容易的,是离一次婚。我叔叔其实是个离异人士,他年轻时结过一次婚,为期半年,结婚前认为妻子年轻貌美,性生活又和谐,你对一个女人还能再要求多点么?结婚后才发现,自己碰上个强迫症患者,强迫他回答一切不想回答的问题,做一切不想做的事,度日如年,一日三秋,煎熬半年后,只能离婚了事。铺天盖地的性生活,总能让人忽视细节问题。《爱你九周半》那个女主角,花了大半集时间,才发现对方乃真正变态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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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发表于 - 2009-4-28 22:36:00

毛利姐你好:
我男朋友的前女友是个家里特别特别有钱的主儿,有钱的无法想象那种,俩人在一起两年,在一块儿的时候女的什么都不让男的花,而且还给男的很多物质上的帮助,时不时的大手一挥买个奢侈品啊什么的,极大地满足的这男人的虚荣心。
后来女的去了英国,去年的时候把他给踹了,我男友的空间上一大堆他们以前在一起的时候写的日志,我也都看了,现在心里烙下了疙瘩,也都成了我俩现在吵架的祸根,什么什么都想跟她比,比如,打电话的时候他说困了想挂,我会说如果是她给你打电话你肯定舍不得挂吧?
他说我老是提她早晚会把他逼疯了,我也明白不应该总是提,可是我总是忍不住,怎么办呢?我觉得她都成了我生活的一打阴影了。。。毛利姐跟我说道说道吧  
==========问题简单清晰赞美分割线========

答:我猜你肯定年纪很小,二十都没到吧。人年纪不大,就看不到金钱的重要性……所以你鄙弃他前女友有钱。

所以我一定得给你讲点严酷的事实,这就是无论你怎么以情动人,温柔体贴,你男朋友恐怕都忘不了最有钱最舍得花钱的那位前女友。我有个前男友,历史上最短的一届,跟你这个很相似。也是女的甩了他,从此郁郁寡欢,看什么都不顺眼,呈现出典型破落户心态。


……

         

毛利 发表于 - 2009-4-23 0:45:00

悲情白领小木同学的最新烦恼,是女朋友老管他要东西。小到拖鞋大到笔记本,都能张嘴就来不吃螺蛳,声之凿凿毫无顾忌,频繁开口说:亲爱的,你给我买这个那个怎么样嘛?勤俭勤劳的小木见此架势,终于明白了上海姑娘为什么要少惦记。她们不差钱,但她们就是想让你花钱。

幸亏身经百战的小木也不是省油的灯。他摆事实讲道理,列了张excel表证明自己不过是表面风光,交完四金房租搞完吃喝用住,剩下的钱勉强够上城市低保线。而后十分真挚的表示,不能不花也绝不多花,送礼要送,金额控制在200块以内,符合经济实惠实用标准。这种皆大欢喜的场面维持了没多久,在小木斥重金买了个游戏机和自行车后,平衡感完全被打破。本来是一对挣扎在低保线的小情侣共度难关,突然一方发现另一方其实只是哭穷,暴风雨便来得气势如虹。

据说小木女朋友这样的女人,有个专用名词,叫乞丐女人,只懂跟男人摊手要这要那,实属妇女界的一大耻辱。自从主席说要男女平等开始,世界观就认定女人该管住自己的手,咱们妇女有力量,勤劳致富没问题。现在也的确多的是独立自强的女白领,赚钱买花自己戴,逍遥自在绝不受气。对乞丐女人,她们通常嗤之以鼻,认为不上档次,替女人丢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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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发表于 - 2009-4-22 15:37:00

在《简易职业速成班》里,我说林清玄睡大了秘书的肚子,刘墉在内地养小二奶。因为没有官方依据,老有人来信追问,为什么google搜索不到?于是我决定再写一遍,争取google能从我这搜索到。我们上海人,对台胞总是不太友好。提到他俩,我十分不自觉地用了贬义词,要换个文学编辑来说,那准是老男人与小女人间至真至情的温柔爆发。况且林作家搞大肚子后,十分负责地抛弃发妻跟人结婚了,没啥值得人诟病。

不过我比较着急的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认为作家们全都斯文守礼,就算有裸女在床,照样替人盖上件衣服说:我不想要。那全是作家撰写出来的男人形象,跟本人简直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文艺圈虽然出了那么多假装的和尚和尼姑,整天清谈慈悲之心,菩提种子,但放下钢笔,离开电脑,内心谁不蠢蠢欲动?除了郁达夫这样的,早期苦喊性苦闷可以确定是没女人外,剩下的只要别太离谱,总有些烂槽往事让人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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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利 发表于 - 2009-4-22 10:17:00

四月是换季感觉最强烈的季节,走在大街上看到人穿羽绒服会替他热,乳霜已经太厚重需要更轻薄的乳液,过时单品类似打底裤,要提防着别再出现,至于烂大街的黑丝袜,怎么也得来两双。这就是女性主义春天的所有主题,等你耗尽钱财,身披各大热门单品,脚踩碎花小鱼嘴,身边男人还像个无辜的傻子,是不是又觉得自己制造的所有春日新感觉,化为泡影?

所以换季不如多换个男人,冬天挑选的温暖型胖男友,跟他吃过火锅上过床享尽所有热烈的温度后,就应该寿终正寝,免得看他一脱冬装,就开始小心翼翼用竖条纹遮掩凸出来的肚子,从远处走来,活似没下班的圣诞公公。秋天选的沧桑男人,这一季也该被淘汰,大家雀跃着去踏青只有他嗲兮兮说,不如去绍兴路的小咖啡馆坐坐。至于夏天俘虏的运动男,其实也已经派不上用场,三月非拖你去游泳,一身肥膘被看光不说还得了重感冒。四月一定要骑车去苏州,一场大雨浇得人高烧三天。看,春天挑选个合适的男人,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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