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候安妮很火,在深夜广播里听到她的暖暖,顿时感觉倍生,虽然师从张爱铃,但很符合现在小资的审美,张的文笔胜在琐碎中可以让你漂浮出去,华丽袍子下的虱,安妮的袍子是真丝的,语调青冷,好象一切莫不关己,骨子里却是可以为了一个男人豁得出去,按粗人的话说,你有事没事干我啥事,她的关心都隐藏在暗处. 总之那时候,安真的红透了.我也是在看过她的两三本书后,才能放弃说,安,反复玩的,不过也是一个伎俩,具体评论参见网络同类文章. 但她的时代意义性在于,她引领了一股风潮,无数她的粉丝崛起,然后自立门户,虽然形式都是换汤不换药,好在内容随着时代发展激烈得多了,越往后,越会怀疑安原来是不是写悬疑小说出家的.. 大学一个同学,宁波人,告诉我安是他堂姐,说的时候,我还愣了一下,是那个曾经很红的安妮宝贝吗?他说是.然后我就不理解了,说话像吵架的宁波人,原来也可以在文字上忧愁得一塌糊涂. 下面一段小文,很久前写的某个小说开头,终于还是没能继续下去,风格这东西啊,外人去学,总不能太得心应手.大家看看像不像. 尘埃的味道 网络上她叫微尘,真的好象一粒尘,静静漂浮在各个论坛. 直到一个男人发现她,并发现她的博客,很仔细地阅读,一条条地给她发消息. 其实她讨厌琐碎的男人,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随手打一个笑脸回复过去. 然后有了往来. 男人叫seven,总在早上7点上线,赶上微尘快要下线的当口,看他在她刚更新的博客里留几句话,她就安心地笑,很妥帖地爬上床,昏昏睡去. 微尘某天下午醒来,发现博客有了新留言,一个不着调的游客跑进来问,是不是mike的女朋友? 她莫名其妙地笑了一下,窗外阳光灿烂,看到一股股尘埃在翻滚,赤脚跑过去开了窗,空气清冽,珠海的冬天,居然也有寒冷的意味。 有三个冬天,微尘呆在珠海,她怕冷。常常像猫一样团踞在沙发上... over.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