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把头发剪了,从齐腰剪到及肩,还顺便拉直了。剪完咩咩说没有以前好看,以前,是指长卷发时吧。
留了二十几年的长发,一直是直的,去年忍不住烫了,从大卷烫到绵羊卷,好好打理时蛮好看,无奈我实在懒,天天不是像个鸡窝似的顶着就是随便一扎,毫无造型可言。
受不了了,我实在受不了。剪吧,剪短算了,三千烦恼丝,去掉一大截,爽得很。
睡觉时终于不再烦被咩咩压到,也不再怀疑那把草是不是我的,又可以潇洒的吹风。。
260大米,咩咩心疼了半天,气得我扔给他大大的卫生球,这男人,没治了。
我不去重新弄时他嫌我没形象,我下血本弄漂亮点他嫌钱花得利害,啰嗦,就是啰嗦!
好在他除了啰嗦也没别的毛病,除了喜欢嫌我也没什么受不了的,我忍!
新发型,顺滑的贴着脑袋,看上去我终于成熟了,终于像奔三的人了。
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拍了两张大头照上来,呵呵

请自动忽略凌乱的背景,那只爪是羊同学的,嘿嘿
刚刚到肩,其实变化也不是很大,就是感觉清爽了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