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生命里有无数个偶然,是这些偶然改变了我们生活的轨道。这话我信。因为我是一个相信缘分的人。
一直以来我自以为自己在文字的面前是不要弄一点虚假的,只是我是错的。这样要自己的做法就如是一只狗不要让另一只狗吃屎一样,难!
如此推论,我便有了许多文章中不可能出现的现实出现了。也许,我是怕自己的许多现实到了想要坚信时才发现自己想的不过是一个虚假的错误。
人并不需要为自己的错误负责,可有许多的错误是不可以触及的。也比如有个自己喜欢的东西,假如那是不可以让自己喜欢的。那么让自己不要喜欢也许会给自己更多空间设置。喜欢自己不该喜欢的东西在开始就已经是一个错误,到头来。做梦是要醒,醒了怕就是会绵绵无期的伤心。
流泪是傻瓜常做的事情,我是一直把自己不当作傻瓜的,所以我学会了从来不哭。但是把自己可以哭泣的心情编辑成一段让人费解的文字,充其量属于傻瓜骗傻瓜的行为艺术,这也是文字的艺术吧。
从小,我便喜欢追求艺术。包括文学艺术。只是那时不知道笔下为何物,往往为了一篇老师布置下的日记抓破了脑袋,傻瓜般的写下些不是东西的东西。从此养成了傻瓜般写作的习惯,没事写下些傻瓜般的文章。因为别人不是傻瓜,不会知道这是傻瓜的文字,而我正好学会了他们的不会,于是我就出众了。
话题谈远了,还是谈上面那个爱了一个本不该爱的东西。尤其是爱情。金庸这老爷子一辈子都受人尊崇,好像是一代文学巨匠的典范,不过,据说他在晚年时去一家咖啡厅喝咖啡,偶遇了一个16岁的女招待,从此春心荡漾,便不顾一切疯狂的追求,弄到和老婆离婚,大儿子跳楼死劝的地步,最后人去楼空的惨剧发生。一世英名也由此受损。追求如果有个结果人们就会说这是个才子佳人的千古美谈,如果不过,就是色鬼的一次失败遭遇,对错之间不外一个结果而已。80多岁的老杨不就是成功的典型例子,让我等后生敬佩。这些堪称经典的偶遇就是命运的安排与嬉弄。
偶遇的相见是令人惊喜的,是信缘信命的人很容易珍惜的场景,几米手里的《向左走,向右走》要幸运的多,因为无数次的擦身而过加上偶遇等于一生所爱。但是有时命运的砝码又很公平,清晰的指出是否该拥有、是否属于你。只能说,偶遇是开始,命运是结局。从平静中走出来,寻找自己的彩虹,追求属于自己的美丽,适合的幸福应该就在不远的前方。
虚构一个人是容易的,因为人是个构造的动物,不必要一个零件一个零件的组装,只要一个名字就足以成了一个人了。我想,虚构一下,骗读者还是可以,骗自己那就是天大的错误了。于是,我便决定写了这篇文章,以此证明自己不要再骗自己了。毕竟我们遇到过。
(改了,改成面目全非,不知所云了,只有我知道曾经发生过什么就偷偷地笑了)